SC/T 3038-2006 咸魚加工技術規范
標準編號:SC/T 3038-2006
標準名稱:咸魚加工技術規范
英文名稱:
中國標準分類號(CCS):X20
國際標準分類號(ICS):670.020
發布部門:農業農村部
起草單位: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研究所
標準狀態:現行
發布日期:2006-12-06
實施日期:2007-02-01
標準簡介:
本標準規定了采用濕腌法、干腌法進行咸魚加工的術語和定義、加工企業的基本條件、原輔料、加工技術及生產記錄等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濕腌、干腌方法加工咸魚的生產過程。
部分內容展示:
6.2干腌法
6.2.1.1過程控制
62.1.2腌漬應在容器中進行,腌漬容器應有排水口,腌漬前應將腌漬容器沖洗干凈。
6.2.1.3將魚放進腌漬容器前,先在容器底部撒一層薄鹽。
6.2.1.4應小心碼放魚,魚與魚之間的縫隙盡量小,但應能保證腌漬過程中液體的排出。
62.1.5放魚按一層魚一層鹽方法鋪放最后用鹽封蓋,所有魚體應完全被鹽覆蓋。
6.2.1.6腌漬1d2d鹵水滲出后應在魚堆的表層鋪上一層硬竹柵,并在上面加壓石塊。
62.1.7加壓石塊重量一般為魚重的15%~20%,竹柵和石塊使用前應清洗干凈。
6.2.18根據腌魚的加工種類和魚體的大小要定期重新翻轉碼放,并將上層的魚倒置到下層重新碼放
6.2.1.9腌漬過程應補充新鹽以保證有足夠的鹽使腌制過程得以完成。
62.1.10腌漬過程應定期檢查和記錄溫度顏色、氣味、魚體肉質。
6.2.1.11腌漬結束后應將魚體上的鹽除掉。
6.2.2鹽的使用
根據產品對咸度和風味的要求確定用鹽量。
6.22.1輕度鹽腌時鹽和魚的比例為1:8。
6.222重腌時鹽和魚的比例為1:3,個別可為1:1622.3每次加鹽應使用干凈衛生的鹽,用過的鹽不應重復使用。
6.2.3腌漬溫度
6.2.3.1腌漬溫度宜控制在10℃以下。
623.2腌漬過程中,魚體溫度不應低于0℃。
6.2.4熟化時間
根據原料品種、大小、厚度、質量、鹽漬溫度和魚體組織所吸收的鹽量而定,一般在6d~30d,根據加工產品的不同而定。